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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下列情形...
首先,调解协议和调解书,是两个概念,基本的逻辑顺序是这样的,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进一步,依据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是法院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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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作为证据。 一、法院可以调查取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会通过走访、查证等方式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对于当事人无法自行取证或者法院认为应该获得的证据,法院会依法进行取证。 二、《民诉法》对法院取证的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不解除!直到新的调解协议得到执行。 依你所述,法院先前的查封,是依对方的申请或依职权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制度的目的在于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法院调解书解封房产只要对方当事人不申请撤销财产保全的,查封不解除。 从执行工作实践看,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义务人由于种种原因未自觉履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并非没有履行能力,而是故意拖延。事实上,债权人打官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尽快实现债权;为此申请财产促使,进而法院采取查封措施。现在,只是双方又在法院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时的债务人是否愿意真心履行新的协议是存疑的,这是在法官做工作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勉强同意债务人延期给付。因此,查封原则上不得解除,除非债权人撤销财产保全。 如果是法院依职权采取的财产促使措施,更不得解除。因为,在调解前,债务人已经违反了先前的协议,此时解除查封,一旦日后债务转移了财产,而法律又不能及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债权人内心便会产生极度的不平衡,从而丧失对法律的信任,有的甚至会采取过激的手段或者运用其他方式阻止债务人转移财产。
可以凭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书也是同具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拿法院调解书可以办房产证吗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四)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五)房屋灭失; (六)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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