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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房屋产权登记办理步骤

2024-11-10
1、申请。指的是权利人依据设定房屋产权的需要,向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房屋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以便进行登记的行为。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申请;如果是自然人,应当使用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申请人进行房屋产权登记,可以由权利人本人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时,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单位或相关人员的有效证件。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提交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交权利人的书面委托书。 2、受理。房屋登记机关接受权利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后,进行形式审查,以确保申请材料齐备且形式合法。如果资料完备且合法,登记机关将受理,并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资料不齐备或形式不合法,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并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说明理由。 3、调查。登记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实质审查,以了解房屋的客观现状,包括房屋所使用土地的宗地界线、宗地面积、房屋的座落位置、房屋结构和房屋建筑面积等。登记机关应在受理申请后,指派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并绘制测绘图。 4、公告。房屋登记机关在完成对申请人资料的审查和调查后,将以一定方式向公众公布核准房屋产权的相关事项。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公告的形式应让社会公众方便获知。公告应保留合理的期限,一般应为30天。利害关系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也可以是有关国家机关。公告期满,如果没有异议,登记机关将向申请人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如果有异议,利害关系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5、听证。房屋登记机关在公告期内对拟核准房屋产权的相关事项,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时,应组织听证。利害关系人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对质,查明有关事实真相。登记机关需做好听证记录。听证程序并非房屋登记的必经程序,仅在利害关系人有相应证据资料,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异议,且房屋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启动。 6、决定。房屋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齐全、有效,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明确,登记机构应予核准登记,并给权利人颁发房屋产权证书。申请人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证明材料的;或按照规定需要补办手续的;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准予暂缓登记的,经申请人申请,登记机关可以决定准予暂缓登记。对于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或临时建筑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7、归档。农村房屋登记机关应将房屋产权登记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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