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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提供双方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一般可以在现场复印。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当事人...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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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分手。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单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本人户籍簿、身份证的本人没有配偶,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必须与一方当事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起进行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首先,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为了保障当事人婚姻自由以及其他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也为了便于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进行审查,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登记机关填写结婚申请书,不准委托他人办理。 其次,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必须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以便查明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在申请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向当事人进行询问,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第三,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凡符合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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