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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只要是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即为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了营业执照的...
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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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分支机构未经股东(大)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不支持对方要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但对方不知道、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未经公司决议程序提供担保的除外。
公司工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未经授权不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1、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经授权有权签订合同,属于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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