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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是有总公司来对外承担责任的。 子公司是指虽然自己...
1、可以,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活动,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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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以分公司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和普通公司签合同时一样,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就是有效的合同,不需要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分支机构未经股东(大)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以自己的名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不支持对方要求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但对方不知道、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未经公司决议程序提供担保的除外。
分公司是可以对外签订业务合同的,只要获得总公司的同意,而且也在授权的范围之内就可以签订相应的合同,但在签订合同之后也是需要总公司进行盖章,此合同的诉讼主体也是属于总公司。在实践中,由于分公司占有和使用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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