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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同时要求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
欠发工资,离职后可以直接向单位索要,否则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离职时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一次性结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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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流程: 1、投诉处理人员拆封、登记来信; 2、对于举报投诉信件,在拆封、登记时予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收到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3、属举报类案件填写《群众来信来访处理表》并报批受理后由劳动监察大队查处,属劳动争议类案件则可以进行行政调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如果遇到与劳动有关的问题,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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