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医疗事故因果鉴定措施探讨

2025-01-17
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构成医疗损害的核心必备要件。当存在因果关系时,就属于医疗损害责任。无论鉴定的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损害责任,对因果关系要件的认定方法和内容基本相同。 在确定医疗过失行为的因果关系时,可以存在一因一果的情况,即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结果的原因只有一个医疗过错行为。这种因果关系形式较为容易认定。另外,大多数医疗损害因果关系是多因一果的情况,即造成患者当前人身损害结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医疗过失行为、患者自身原发伤病以及患者对疾病诊治的延误等因素等。在这种情况下,医疗过错行为作为多个原因力之一,可能只起了部分参与作用。例如,如果医疗过错行为导致的新生儿的脑损伤和产妇因羊水栓塞而死亡,则呈现更为复杂的“多因多果”的因果关系形式。 医疗鉴定组需要凭借深厚的医学造诣和丰富的临床经验,对整个医疗过程、诊疗行为以及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转归过程、影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于多因一果的案件,鉴定组需要先理出导致患者损害结果的各种可能的因素,再综合分析医疗过错是否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这种因果关系是直接还是间接的。如果确认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结果确实存在因果关系,再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在多种因素共存的情况下,其他因素的存在并不妨碍对医疗过失行为因果关系的认定。同时,也应当认定医疗过失行为对患者损害结果的发生起诱发、扩大、加重的作用,或者对提供生存和治愈的可能预后起负面的作用,这些作用可以被看作是“间接”的因果关系。虽然这些原因力不是直接的,但它们是造成损害后果不可缺少的适当条件,因此也应该认定它们之间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对于相当因果关系的判断,应当以当前的医学理论及专业技术知识、经验为依据,这是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原理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