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看你是否有必要签。第二、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第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所以,看你是否有必要签。第二、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不可以拒签,首先要明白你是不是属于应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人员? 竞业禁止的人员仅限于以下这些人,用人单位不得对普通员工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义务。 1、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2、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 3、用人单位高级技术人员。 如果你没有接触到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者,也不是公司高管,那你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员工必须签订,而是需要企业和员工协商进行签订,企业也无法强制要求员工签订。因此,按规定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的。
竞业限制又称竞业避止,竞业禁止,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因此,竞业避止是现代企业在一定领域和行业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竞业禁止"制度在我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据可查的仅限于国家科委的317号文件以及劳部发【1996】355号《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事项时,可以约定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到有竞争关系的其它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与劳动者约定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经济补偿按月支付。而且,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是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2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