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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
1.劳务派遣工在劳务派遣工作时造成的工伤,应该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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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在公司年限多久,只是工厂倒闭员工赔偿是要支付经济赔偿的.如你没有严重违犯公司的规章制度,属于工厂的正常裁员话,我建议你需要公司开出证明.这样你可以凭借单作为证据.工龄在10年以上,如果被公司裁员了,则要自员工自入厂日期开始算起,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不满半年按半年计,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而且裁员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如公司不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工龄在10年以上的,如其劳动者没有购满15年的社保,工厂必须一次性帮劳动者买满.如你工厂以前没有帮你买社保,这样你工厂必须一次性帮你买满15年的社保.像你在工厂工作了20年,得到的经济赔偿最高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不是劳务派遣工个人过失,被劳务派遣公司辞退的,分为两种情形给予补偿或补偿: (1)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务合同的,应当向劳务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务派遣公司违反规定解除劳务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工单位是不能直接辞退劳务工的。《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1、有的。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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