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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必备投资者; (二)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
一、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应符合下列条件:投资者人数在2人以上50以下;且应至少拥有一个合法的必备投资者;非法人制创投企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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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估值、融资额、稀释比例:典型的A轮出让股份15-35%,价钱自己谈 2)投资方的否决权:看看VC要一些否决权你是否能够接受,这些内容很多很碎 3)董事会成员 4)清算优先、赎回权、反稀释、创始人股权授予、共同出售权:这些往往有标准条款,不见得能争取什么,但是Fonder要理解其含义 5)ESOP:期权池的预留 建议看看查力先生的书《给你一个亿》,这是我觉得最大白话由浅入深地讲创业者和VC投资的书,通俗易懂又颇具操作性,最适合国内的创业者看。或者看他的博客上也有书
(1)以创业投资为主营业务; (2)在申请前设立管理的资本累计不低于规定金额; (3)拥有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管理人员; (4)如果某一投资者的关联实体满足上述条件,则该投资者可以申请成为必备投资者。本款所称关联实体是指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或控制该投资者的某一实体、或与该投资者控制的某一实体; (6)非法人制创投企业点必备投资者,对创投企业的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分别不低于投资者楼认缴出资总额及实际出资总额的规定比例,且应对创投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知识:设立创投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应至少拥有一个必备投资者; (2)非法律制创投企业投资者认缴出资总额最低限额达到要求。外国投资者以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出资,中国投资者以人民币出资; (3)有明确的组织形式; (4)有明确合法的投资方向; (5)除了将本企业经营活动授予一家创业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情形外,创投企业有三名以上具备创业投资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向管理部门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二)经营范围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3)实收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或第一期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所有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补充不少于3000万元。 (4)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个人投资者对风险投资企业的投资不得低于100万元。所有投资者都应以货币的形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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