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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负事故的主责或全责,就不是。工伤保险条例(2010)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是否为工伤与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直接关系是否为工伤,要看是否符合工伤的规定条件是否为工伤,要由劳动部门出具书面的结果为准,不是单位或个人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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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你是不是在上班期间出的车祸,如果是那么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仍然算是工伤。并且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这两份赔偿不相互抵消,可以同时要求,同时享有。具体来说: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对方肇事司机和交强险保险公司2,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妈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妈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们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3、没签劳动合同不要紧,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4、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你们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年龄超过60岁,上班途中车祸不算工伤。年满60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无论是否工作原因受伤,均不能认定为工伤。年龄超过60岁的人,用工单位聘用的,是劳务关系,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按《侵权责任法》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赔偿。上班途中车祸,侵权人是肇事方,由肇事方程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即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伤害,一个伤害结果,可以得到两份不同的赔偿,这两份赔偿不相互抵消,可以同时要求,同时享有。具体来说: 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被告是对方肇事司机和交强险保险公司2,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公司为你妈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公司没有为你妈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公司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公司拒绝支付的,你们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3、没签劳动合同不要紧,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可。 4、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你们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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