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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拖欠房租房东该怎么办解答如下: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房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在具...
您是房主,在有录音证明房内没有贵重物品的情况下,可以将房门打开,合同到期未续约的,就已经转化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拒付租金,已经违约,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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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的实际租金是多少钱。如果比较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的。 原则上就应该是提前解除合同的,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就可以。 如果严格按照合同,但是你认为要求承租方即你这一方承担的太高,你也可以要求降低。 先协商吧。协商不了再起诉。 当然,提前30天书面告知是义务,这个必须自己保留证据。最好是通过邮件、短信和书面三管齐下,免得到时候一旦诉讼了,说你没有提前30天通知和协商。
在合同期限内,原则上,除非征得你的同意,否则房主不能单方解除合同(你们合同中另行约定了其他可以据以解除合同的条款除外),你有权利要求履行合同直至期满; 如果你希望继续使用房屋直至约定的租赁期满,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避免因违约而给了对方解除合同的口实,尤其是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房租,缴纳房租时通过录音等各种方式保留证据,如房主不予收取租金的(应注意保留该证据),可以通知对方后向公证处申请提存,日后对方须承担提存费用。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程序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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