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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体分析,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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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故,在您未收到法院正式传票之前,法院不能开庭并进行缺席审理。 2、依据上述规定,法院在未经传票传唤的情况下,缺席审理违反法定程序; 3、如果一直未收到上述文件,建议您委托国内律师向法院了解案情进展或出庭应诉。
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分别应对,具体操作过程中可以有如下操作:1、如果觉得起诉的证据不足,可能存在诉讼风险的,可以申请撤回起诉;2、对方收到了应诉材料、传票的,那么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3、如果应诉材料、传票未送达被告的,需要采取公告的形式送达,经过送达期限后,可以缺席开庭、缺席判决。
送达有很多种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确实找不到人的,则会公告送达。这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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