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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薪资待遇属于合同必备条款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报酬有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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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建议既然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2、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因此,劳动合同上要写明工资待遇,是劳动合同构成的必备要素。
劳动合同上不写工资待遇有效。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主要是针对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有效主要看其中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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