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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具备的五项条件: 1、拥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拥有建设...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二)预售许可证编号;(三)预售商品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4)预售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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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它是开发商开发建设的供销售的房屋,能办产权证和国土证,可以自定价格出售的产权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是已通过竣工验收,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的现房。 商品房预售(期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1、开发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规划、用地和施工等批准文件或证明; 3、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5、商品房预售方案。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期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6、需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提交允许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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