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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二)如果申请书符合要求,仲裁委员会从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仲裁委是没有任何权利进行撤销的;《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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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仲裁委的终局裁决不服的,一般不能直接上诉,但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劳动仲裁调解终止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调解程序在下列情形下终止: 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由仲裁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签署后,调解程序终止; 2、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调解的,调解程序终止; 3、仲裁庭根据实际情况认为不宜调解,明确告知双方当事人。 第一种情况下的终止,标志着案件审理完毕;后两种情况下,调解程序终止后,审理活动自动转入仲裁程序。
劳动仲裁时效的特点:一是从仲裁时效的条件来看,仲裁时效的前提是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二是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失去的不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第三,仲裁时效是强制性的。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是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排除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在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间;第四,仲裁时效是特殊的。特殊性是指这里规定的仲裁时效仅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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