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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6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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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认是否少收款或者少付款,是否为先收付部分款项等,如果不明原因,应该先按照实际收付部分做账,余额暂挂账;不宜直接做费用或者收入。待确认后再分不同原因做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其计税方法既可能适用一般计税,也可能适用简易计税,但只有简易计税方法才是真正的「差额计税」,以「总分包差」作为销售额,而一般计税方法则是全额计税,以「总包收款」为销售额。 从预缴税款的角度看,异地提供建筑服务的,无论纳税人适用何种计税方法,现行政策均允许以「总分包差」作为计算预缴税款的基数,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适用2%的预征率;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适用3%的预征率。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预缴税款只是为了保证现行财政格局不变的权宜之策,以「总分包差」作为预缴税款的计算基数,只是为了保证同一工程项目的总包方和分包方不至于重复预缴税款。它的计算方法并不是计税方法,2%和3%的预征率也不是税率或征收率。根据财会〔2016〕22号文的规定,除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外,「差额计税」的账务处理程序有两种: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专栏核算。 根据前文的分析,提供建筑服务只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才是「差额计税」,因此建筑业企业无需使用「销项税额抵减」这个专栏,只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这一个明细科目即可。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减少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理清这个问题需要分清如下几个概念: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即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明的【应收账款】这一科目的余额,表示的是未扣除备抵科目的实际余额。 【坏账准备】:即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计提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表示应收账款的实际价值。 因此,在计提坏账准备时,会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但是不会减少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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