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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相关国家规定: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产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由生育保险发放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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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胎假工资:假期工资按病假发放,但医院需要发行相应的证明书。2、产前15天假期工资:工资按每月实际工资的8成支付。3、产后休假补贴:领取生育补贴,生育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领取的生育补贴与产假补贴不同。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4、哺乳假工资:6个半月按工资的8成支付,如果有延长,按实际工资的7成支付。
产假期间,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由生育保险发放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产假工资。产假工资按原工资待遇支付。产假最少98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所在城市的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如果用人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由社保机构支付生育津贴,具体标准:(一)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二)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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