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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快递中途消失,消费者如何从快递公司获得赔偿?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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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快递丢了怎么赔偿的具体情况根据申通的赔偿标准,没有保价的物品如果丢失,则按照运费的5倍赔偿。而小汝因为是月结,平均快递费只有5元左右,如果按照这个标准,赔偿费用非常低。申通上海总公司经过考虑后,决定给予小汝300元的赔款。与运费的5倍比起来,300元的赔付确实已经多了许多,然而,对于实际物品价值来说,小汝认为,赔偿还是很低,目前,小汝正在就赔偿问题与申通公司进一步协商中。 对于在快递中没有保价的物品,究竟有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呢记者对此做了调查,根据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服务》邮政标准中规定,对于没有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而新的《邮政法》,并没有明确赔付标准,只是指明赔付“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正因为赔偿标准的“空白”,给一些企业制定“行规”提供了“可乘之机”。
快递公司跟用户之间没有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时,对于购买保价的快递,应该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当快递发生丢失、损毁或者短少,没有买保价的快递、信件类的按照本次服务服务费用的2倍补偿,包裹类的按照买的商品损失的价值来赔偿,但是最多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赔偿。如果是其他损失或者是间接损失的,快递公司不会赔偿。
邮政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快递公司给予合理解释并且辅以证据证明,否则最高可以要求赔偿实际物品价值并退回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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