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支付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
合同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房约定20%违约金合理。违约金是违约后的补救措施,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违约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预先确定,造成的损害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私人之间的房产交易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充分认可和支持。具体来说,买卖双方可以进行面对面的友好协商和商讨,无需依赖于中介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机构的辅助,只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就可以自行完成整个房产交易流程。 需要提醒的是,尽管这种形式简便快捷,但是并不会改变房产所有权的实质内容。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典型的民事买卖合同类型,实际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该合同的有效性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条款的高严格要求,并将受到法律的全面保护。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在法律层面上私人之间的房产交易是完全合法的,但居住权的变更仍需通过正式注册登录的途径来实现。换句话说,如果房产买卖未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登记,那么即便该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也无法产生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变动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33人已浏览
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