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化妆品标注“奇特名称”的,应当在相邻位置,以相同字号,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并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同一名称的化妆...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二)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医疗作用的文字,但可以使用表明主要原料、主要功效成分或者产品功能的文字;(三)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不得使用抽象名称;约定俗成的产品名称,可省略其属性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全成分表。标注方法及要求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0人已浏览
1,941人已浏览
5,819人已浏览
7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