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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抱歉地通知您,一房多卖的行为在我国并不被允许。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方式在理论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绩效工资理应是通过全面的绩效评估来进行合理、平等的分配,而不应仅仅作为奖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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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如果因工伤受伤,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未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或其亲属可以在一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操作可参考以下步骤: 1. 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劳动局网站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会有所不同。主要补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 若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中,及问题可否与离婚诉讼本身分开另诉2、一方只起诉离婚问题,对方提出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必须要走反诉程序呢3、一方起诉要求确认某些财产的权利归属问题,对方提出要求将更多的财产确认为共同财产(未提反诉,但法院就增加的财产收了诉讼费),双方均未提财产分割,此时法院可否依职权直接判决将财产作出分割呢4、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中的具体操作(协议、提出有关主张、同意竞价、准许竞价、进行竞价、评估、补偿、申请拍卖、进行拍卖、分割拍卖款)是要在审理过程中解决还是要在执行中解决如是在审理和判决中解决,那么,该等环节是否应记入审限呢如果双方只是对是否为共同财产问题提起诉讼而未要求分割该房屋,法院可否依职权判决第二十条双方对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机场建设需要征收房屋或土地,征收补偿方式取决于征收的财产类型。对于房屋征收,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应当保证被征收房屋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会降低,同时要考虑房屋的建筑结构、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等因素。此外,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分计算方式。对于产权置换,应给予合理面积、装修费、搬迁费补偿以及过渡费;对于划地重建,应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对于纯货币补偿,应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的征收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的征收标准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对于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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