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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如果双方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可以先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出的伤残等级...
请问你是否有做过工伤鉴定呢?有没有跟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合同?或者有没有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呢?如无完整材料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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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明确的是肯定能构成残疾,但是具体等级需要结合病历等进行鉴定;其次是没有劳动合同,还是可以向雇主进行索赔的,同时也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途径来进行索赔的,同时赔偿项目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这都需要证据来证实的‘最后就是涉及需要资质等问题,你可以向包工头在内的单位(包括施工单位、承包拆除塔吊的承包单位等)一起进行索赔等等,还涉及很多的法律知识等,详情致电或见面详谈。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起30天内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包括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不管是否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为工作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都应该享受和工伤一样的待遇,工伤期间的一切医疗费用和工资待遇都必须按工伤待遇来进行。参照《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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