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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
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劳动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双方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因此,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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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退休年龄,我国《劳动法》并未对劳动者何时退休、怎样退休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关于退休的规定仍执行国务院作出的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普通工种男职工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并不包括农民工、无业人员。 同时,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未规定禁止用人单位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因此,国家关于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为了解除劳动者劳动的义务,当公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用再履行劳动义务,可以享受休息的权利。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超过退休年龄工伤赔偿问题在法律文件中明确表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属于不受劳动法调整的单位的临时雇员,其与用人单位形成松散的劳务关系,因而也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因此,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与用人单位就赔偿事项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受伤的劳动者在协商不成后无须申请劳动仲裁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案由也不是劳动争议纠纷,而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不能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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