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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规范 4、3张大2寸双方...
1.双方身份证 2.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带你的那一页就行) 3.3张2寸彩色合影照片 4.各自的户口簿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婚姻登记处留存)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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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填写规范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由此可见,结婚手续的办理还是比较简单,满足的条件也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办理结婚手续只要资料齐全,满足结婚条件,就能够顺利拿到结婚证书。
一、《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四、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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