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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⒉所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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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用人单位与员工所签合同到期,接下来双方自然就会考虑要不要继续签约,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约或者降低原来标准续签的,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 2、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拿不出手,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仅仅存在口头协议,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员工如果不愿意签订,单位将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3、因为有些公司的职业工种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工资,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4、被迫离职也会有补偿金,但必须是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如拖欠工资、暴力强迫员工干活,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5、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补偿费。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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