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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举报公司

2022-01-31
你说的Z公司很狡猾,你们之间的有效劳动关系为2007年12月至2011年11月,但是你在2010年1月与F公司签订合约,这样你与Z公司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尽管z公司没有书面与你解除,但可认为你自己所为)。若你要主张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的社保,除非你能证明Z公司与F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由此向劳动仲裁委申请Z公司补缴。有效追溯期从你发现利益受到侵害时的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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