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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没什么特殊情况,双方两清的(即互不相欠金钱,物品,工作资料等),那么不拿也可以。 下家单位一般会看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如果上一家单位有社保...
做兼职的劳动者,也可要求签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和争议性。当然,做兼职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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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也没有关系。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职单位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
单位领导:本人,男,大专文化,2011年11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贵单位工程部上班。一年来,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决定申请续订劳动合同,其理由有二:一是合同期内,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工作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与同事融洽相处,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协助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合同期内,提高了个人的自身素质。一年来,在同事的支持下,工作之余,积极主动地抓好专业经验的学习,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对工作中涉及到的部分软件进行进一步的掌握,达到熟练运用的程度,另外,对其它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我也是努力学习,尽快掌握,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一年来,虽然在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无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自己的各方面与贵单位的要求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如果贵单位同意我续订劳动合同,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发奋工作。此致敬礼申请人:2012年10月25日
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登报公告。一般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和用人单位关于这个问题协商一致,或者是采取了一些其他的措施就可以解除。用人单位登报解除劳动合同的信息后,如果长时间无法联系到劳动者,那么在登报的三十天后即可视为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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