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怎么办理户口迁移

2021-12-03
首先,户口迁移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迁移目的地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返回原户口所在地的地下户口,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到迁出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登记。基本证件(资料):当事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由本人或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销户口。购房户口迁移手续第一阶段:准备资料办事部门:原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1。户口本或(户口本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章 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承办人签字)或户籍证明(户籍簿不能提供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姓名准确,身份证号码正确)3、房地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出具房地产证明的)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出具)6、房地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支付)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