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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对侵权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是保险公司行使追偿权的实体权利,因此受害人享有相...
对于下列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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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损害赔偿中,保险公司对于部分医疗费等相关事项不予赔偿的依据主要是三个: 1、《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根据双方所订立的保险条款约定,如果不属于医保范围的药品,则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 3、如果车辆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险的,则保险公司对于相应的免赔范围内的损失不予赔偿。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因为行政行为要求必须是行政机关作为主体作出的 法院属于司法机关,因此,其作出的不予受理的决定或裁定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要判断行政机关的不受理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一概而论 要看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这里的主体要区别法院,因为法院属于司法机关)2.是行使行政权力所为的单方行为,这是成立要素。即该行为无需对方同意,仅行政机关单方即可决定,且决定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方负有服从的义务,如果不服从,该行为可以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是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这是对象要素。如工商局不予受理某企业提出的成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此时就属于具体行政行为。4.是作出有关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行为,这是内容要素。如该不予受理不涉及权利义务,也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比如某公民向某政府部门提出改进该政府机关门接待人员服务态度的请示,因为并不涉及该公民具体权利义务,因此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同时,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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