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
房屋未过户卖家反悔,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协助过户手续。如果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家赔偿因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问题达不成一致的话,由拆迁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如果对决定不满意,还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不复议,不诉讼也不搬迁的,拆迁部门才可以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目前来讲,拆迁办既没有拆除的权限,也没有履行拆除的程序,肯定是违法的,建议到法院去直接起诉。
这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第一,如果房产证上明确记载了共有权人的,则对于共同共有而言,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该方事后也不认可该交易的,则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如果是按份共有,如果房产可以有效分割的,则对于签署方所享有的房产份额的处置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处置的是整套房产,则其他共有权人事后不认可,对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是无效的。由于现实中,一套房产难以按份分成独立的可供使用的空间,因此,在按份共有的情形下,合同在客观上也无法履行。第二,对于夫妻,这种法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形,虽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具备上述条件的,买卖是有效的,否则,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这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第一,如果房产证上明确记载了共有权人的,则对于共同共有而言,未经另一方同意的,该方事后也不认可该交易的,则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如果是按份共有,如果房产可以有效分割的,则对于签署方所享有的房产份额的处置是有效的,如果合同中处置的是整套房产,则其他共有权人事后不认可,对超出其份额的处置是无效的。由于现实中,一套房产难以按份分成独立的可供使用的空间,因此,在按份共有的情形下,合同在客观上也无法履行。第二,对于夫妻,这种法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的情形,虽然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具备上述条件的,买卖是有效的,否则,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该买卖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4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