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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的土地,常有这样的说法:“农村土地增人不曾地、减人不减地”,这也就说明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农村的土地不会再进行大规模的调整。此番土地确...
分家以后需要进行户籍登记,这种时候需要专门写一份每一家家庭成员的具体安排,村里据此写介绍信,才能在派出所各自建立家庭,以后分家单的这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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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律师,不过律师都是要收费的。r农村分家折产协议书基本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r(一)立约人的姓名,在家庭中的辈份称呼;r(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r(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合意以及对原家庭债务清偿的安排;r(四)分割后的财产细目及其所有人姓名;r(五)证人姓名;r(六)立约人、证人签名盖章;r(七)立约的具体时间及执行日期。
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还在就读期间的(在校大中专生),是可以参与本村的土地确权的; 2、否则户口不在本村的就不是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手续。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父母或一方具有集体经济普通成员资格的子女,符合承包经营条件,但未承包到集体土地的;普通成员家庭经过合法程序收养的子女;因国家政策性迁入或经法定程序加入的。第七条下列人员不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资格: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原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的;因外出经商、务工等原因,脱离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未曾弃荒土地、未曾自愿放弃其成员权利义务的。
可以。之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1、根据《担保法》第34条第(五)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第36条规定: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第二款: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第三款: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2、根据《担保法》第37条规定,以下财产不可用作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34条第(五)项、第36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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