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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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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购房意向金就是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买卖合同,那么卖方必须返还费用,中介作为居间人如果没有促成交易,也不得收取中介费。您可以依据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买卖合同不退定金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往往签订商品房销售认购书、意向书。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的同时往往要求购房人交付购房定金。在实践中,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有可能会因各种因素不能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在不能签订正式的房屋销售合同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通常会拒绝返还购房人定金,由此产生纠纷。 事实上,商品房开发商收取定金后,未能与购买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应当退还或双倍返还定金,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确定。
意向金是有条件的定金。意向金是买房的意向。买方有购买意向后,委托中介公司以书面形式确定,定金额的意向金。如果卖方同意买方的购买条件(要约),中介公司将意向金转让给卖方,意向金的性质会发生变化,自动转化为定金,意向金协议也会自动转化为定金协议。如果买卖双方未达成协议,中介公司将将意向金返还给买方。如果意向金协议转化为定金协议,将对买卖双方产生约束力,买卖双方必须按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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