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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无形资产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肯定是计入营业外收入。商标使用权转让收入 转让商标使用权,虽然写“转让”,但转让的是“使用权”,相当于让...
转让商标使用权收入是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按营改增之后的规定是要缴纳税费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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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无形资产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肯定是计入营业外收入。转让商标使用权,虽然写“转让”,但转让的是“使用权”,相当于让渡资产使用权(包括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构成企业的营业收入。如果转让的是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则相当于“出售”,计入营业外收入。所以转让商标所有权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针对商标使用权的收入是属于什么收入?这个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符合收入定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所以,转让商标使用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专利权属于财产权,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 在这里要把转让专利与许可专利区别开,许可专利是将专利的使用权让与一部分给他人,专利权人在许可合同中对专利权处分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转让专利权时专利权人处分的是所有权。因此转让专利权收入属于财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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