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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自己要求解除的不在此限,可按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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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职工哺乳期间,如果她们犯了法定的过错,即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条件,雇主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但如果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没有犯法定的过错,而雇主还是决定解雇她们,这将被视为违反劳动法规定,雇主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支付女职工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额。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应根据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雇主需向女职工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雇主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工作年限低于六个月的情况,雇主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如果雇主违反该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第四十七条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若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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