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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义务与义务

2022-08-30
给付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与从给付义务。这里主要讨论是后合同义务与主给付义务之间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后合同义务的内容则是不确定的,且它不决定合同类型。 第二,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后合同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同时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三,两者发生的时间不同。后合同义务发生在合同终止后,是合同效力消失后一方当事人应负有的诚信义务。给付义务它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终止前这一阶段,以合同效力的存在和持续为前提。 第四,两者产生的基础不同。后合同义务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它往往是法定的,而给付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来源于当事人的自由协商,当事人可以约定变更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结果不同。不履行后合同义务须承担后合同责任,不履行给付义务,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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