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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出境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
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未了结之前不得离境;2,扣留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但应在证照有效期内处理。注意需送达给扣留证件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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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或者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技术目录。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由其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在本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范围内,临时决定限制或者禁止前款规定目录以外的特定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未了结之前不得离境;2,扣留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但应在证照有效期内处理。注意需送达给扣留证件的证明。3,对于需要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应填写《口岸阻止人员出境通知书》,在省、自治区、进出境管理局交控。紧急情况下也可向边防检查站办理临时布控措施(48小时),然后按上述规定补办交控手续。
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未了结之前不得离境;2,扣留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但应在证照有效期内处理。注意需送达给扣留证件的证明。3,对于需要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应填写《口岸阻止人员出境通知书》,在省、自治区、进出境管理局交控。紧急情况下也可向边防检查站办理临时布控措施(48小时),然后按上述规定补办交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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