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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房合同丢失有风险。当事人可以到房屋销售方房产公司处要求补办购房合同,或者复印原件加盖印章,以符合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的手续要求。根据《不动...
购房合同丢了有风险,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如果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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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风险,不过可以到房产公司联系补办购房合同,或者复印一份,并盖章确认复印有效。发票要凭其它付款凭证等,联系到原开具发票的部门出具证明。 购房合同以及发票全部丢失了,会影响以后过户。 购房合同丢失了,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购房发票丢失是不能补开的。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购房合同丢了风险不大,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即可。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进行房屋买卖合同的重新签订;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去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全款购房合同丢失有风险。当事人可以到房屋销售方房产公司处要求补办购房合同,或者复印原件加盖印章,以符合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的手续要求。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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