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购房合同丢了有没有风险

2022-04-12 723人已浏览
  • 王黎律师

    王黎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20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购房合同丢失有风险,原因在于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原合同作废,与开发商签订新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即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未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也不用担心因丢失依据和合同而造成的不便。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方法》的规定,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合同范本下载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