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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定节假日休息,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百分之三百的工资。《劳动...
因公司原因放假,应支付你们假期工资,若不支付,则是不合法的。 非因员工本人过错,用人单位部分或者整体停产、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正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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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因为老板拖欠工资一般属于劳动纠纷,所以报警后将很难得到处理。实践中,被拖欠工资的员工最好是采取以下措施: 1、找老板协商。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建议可以先试试直接找老板协商处理。 2、找劳动部门投诉。投诉时,一般是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由其责令老板及时支付工资。 3、找劳动仲裁机构仲裁。员工被找借口拖欠工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追讨工资,将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一旦离职的话,就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找法院提起诉讼。发现经过以上方法都无法拿回工资的,那么员工最后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重庆市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1、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期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本人工资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正常出勤工资标准支付。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规定》 第十四条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职工年休假期间,扣工资违法。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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