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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应当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和用地许可手续。 2、《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
盖房子要写一个建房申请书,找村社盖章,再到政府部门审批,但是你的建房要符合规划和国家规定的使用面积。否则多的部分得不到批准。 其他材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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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符合《镇总体规划》及《村庄布点规划》的,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以上证件,程序上要求村委会及四周界邻签字等。另外,如果该建房对先前房屋通风、通路及采光等有影响的,受影响的人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农村建房办理的手续有: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向镇政府部门提出申请; 4、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查看,同意建房; 5、到政府相关部门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7、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领取《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九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2以内。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2。实施农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当然要重新签订,由于合同已经到期,所以无论是租赁方还是承租方的权益都无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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