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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财产的分割,如果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子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不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
未取得房产证在离婚分割的时候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财产分割,也就是说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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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或者说是准夫妻,都对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这里主要看两个要素,一是婚后取得房产证;二是婚前取得房产证。下面由法律经验在这里整理介绍。 婚后取得房产证 如果说是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归属比较好判断,可以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一半的产权。 婚前取得房产证 如果是婚前取得房产证,那么判定起来就相对复杂,具体有三个关键点: 1、根据双方购房的目的来判定。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是表明是赠予的,且是出于结婚的目的买房,那么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据可以表明是赠与的,则不判定为共同财产,是个人赠与行为。 2、根据是否形成婚前同居关系来判定。 如果说,在婚前已经有了同居的行为,并且是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那么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是否能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根据同居时是否以夫妻名义。 3、根据另一方能否提供出资证明来判定。 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另外一方不能提供自己出资的证明,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财产而无法获得房屋产权。 所以说,在恋爱时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将房产证只写上对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时如果拿不出自己出资的证据,可能法院也不能保证你的权益。
现下,婚前买房已成为很多准夫妻的选择。房子作为婚姻关系中大额固定资产,婚前还是婚后买,首付家里给房产证要写谁的名字,父母赞助买房房屋产权归属如何划分等等复杂多样的纠纷在离婚时较为常见。 1、男方父母出资给首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情况,应指出全资购买,而非仅支付首付款的情况。故,男方父母出资给首付的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个人财产给首付,与配偶共同还贷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形下,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 3、婚前个人全款购房,加不加名的影响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加不加名字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是有影响的,即加不加名决定着在离婚时配偶有无权利分割房产。
很多夫妻,或者说是准夫妻,都对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这里主要看两个要素,一是婚后取得房产证;二是婚前取得房产证。下面由法律经验在这里整理介绍。 婚后取得房产证 如果说是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归属比较好判断,可以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一半的产权。 婚前取得房产证 如果是婚前取得房产证,那么判定起来就相对复杂,具体有三个关键点: 1、根据双方购房的目的来判定。 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是表明是赠予的,且是出于结婚的目的买房,那么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据可以表明是赠与的,则不判定为共同财产,是个人赠与行为。 2、根据是否形成婚前同居关系来判定。 如果说,在婚前已经有了同居的行为,并且是双方共同出资买房,那么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是否能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根据同居时是否以夫妻名义。 3、根据另一方能否提供出资证明来判定。 这一点很重要,如果另外一方不能提供自己出资的证明,很可能会被判定为个人财产而无法获得房屋产权。 所以说,在恋爱时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将房产证只写上对方的名字,如果离婚时如果拿不出自己出资的证据,可能法院也不能保证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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