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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指农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农用地转用的基本...
目前我国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程序有以下步骤: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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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1、首先,该地区应确保符合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不影响当地土地资源,或已被政府纳入规划区域。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向国土资源局咨询备案,也要向规划局了解。2、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可以改变土地性质。首先对建设项目进行总结论证,然后提交建设部门。如果项目符合国家规定,将出具建设意见,并支付一定的选址费。3、拿到相关的土地选址计划后,可以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一定的手续,备案后可以领取相关的报告。四、凭出具的《报告书》可办理立项手续,并得到相关建设规划的认可,还可办理环保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资金无误后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5、办理各种项目立项手续后,可以持支付凭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正式审理通知,并提出用地项目建设,可以视为正式申请阶段。6、国土资源局拿到相应的审批程序后,会对土地建设区域进行审核,看是否与城市建设规划宗旨相同,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指标,是否也符合当年的土地建设指标。此后将制定相关的土地补偿方案、土地性质变更方案等,这些方案将由各级部门审批。7、向该地区的土地发出征用通知,以确保该地区的土地征不会发生纠纷。土地补贴和安置协议也应按程序和程序办理。8、在收到相关的征收补偿协议和明确的安置政策标准后,将根据这部分土地的规划进行审批和征用过程,并提供建设批准书,以便进行拆迁和征收。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五条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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