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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需要什么手续?

2021-11-14
1、首先,该地区应确保符合城市建设用地规划,不影响当地土地资源,或已被政府纳入规划区域。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向国土资源局咨询备案,也要向规划局了解。2、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可以改变土地性质。首先对建设项目进行总结论证,然后提交建设部门。如果项目符合国家规定,将出具建设意见,并支付一定的选址费。3、拿到相关的土地选址计划后,可以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一定的手续,备案后可以领取相关的报告。四、凭出具的《报告书》可办理立项手续,并得到相关建设规划的认可,还可办理环保许可证,并缴纳相关费用,资金无误后即可进行下一步操作。5、办理各种项目立项手续后,可以持支付凭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正式审理通知,并提出用地项目建设,可以视为正式申请阶段。6、国土资源局拿到相应的审批程序后,会对土地建设区域进行审核,看是否与城市建设规划宗旨相同,是否符合土地开发指标,是否也符合当年的土地建设指标。此后将制定相关的土地补偿方案、土地性质变更方案等,这些方案将由各级部门审批。7、向该地区的土地发出征用通知,以确保该地区的土地征不会发生纠纷。土地补贴和安置协议也应按程序和程序办理。8、在收到相关的征收补偿协议和明确的安置政策标准后,将根据这部分土地的规划进行审批和征用过程,并提供建设批准书,以便进行拆迁和征收。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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