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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离婚时,房屋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婚...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有到法院打官司了。,你俩之前买卖行为不当然影响权的归属,根据我国房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确认应当以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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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归夫妻共同所有。2、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款,离婚时尚未领取房产证的。此种情况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不就产权归属进行判决,只对房屋使用权作判决。等到领取房产证后,另行起诉来确定房屋归属。3、婚前共同出资购房,婚前领房产证只记载一人名字的。离婚时如果不能证明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法院一般不支持要求分割房产的请求。4、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实践中,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可能有父母的名字、子女的名字等。对此,法院不会在离婚案件审理中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的。《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原则上来说,无论哪种贷款的申请,只要你满足贷款的条件要求,准备好齐全的资料证明,就可以申请,贷款产品之间不会有任何影响。但在实际贷款过程中,同一个申请人,申请了车贷,再办理房贷,放款机构除了要考虑你的贷款要求是否满足外,还要更多的考虑一个问题,就是你的还款压力,说白了,每月两千的车贷月供,再来一个每月三千的房贷月供,你是否能背的动。也就是说,其实车贷不会影响房贷,但前提条件在于,你需要提供足够的还款能力证明,比如上面例子所说的,车贷房贷,每月的月供高达五千,那么你的收入在一万以上,那么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反之,达不到这个标准,你申请了车贷,又办理房贷,贷款机构就会对你还款能力打个大大的问号,这种情况下,车贷就会影响到房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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