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有: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标的公司总股本和盈利指标的影响不同等。公司的债务应当是由公司的全部财...
1、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对标的公司总股本等因素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都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等。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可转移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发行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1、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是对标的公司总股本等因素不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都有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等。 2、法律依据《证券法》 第十五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有: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对标的公司总股本和盈利指标的影响不同等。公司的债务应当是由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