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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九级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
我认我首先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提出,受伤员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可根据伤列等级享受工伤等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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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后,首先应当在所在地市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决定作出后,如果是工伤,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对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省级结论为最终结论,持结论,可直接到经办机构领取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或者直接上法院起诉用人单位!医药费公司承担,工资照发,达到工伤伤残等级的,还有相应的赔偿。 当然,你违规操作的话,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你处罚。这个不矛盾的。公司依据规章制度扣钱的话,每月最多扣20%的工资,并且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要安排你待岗或者开除你的话,也是必须要等到你治疗结束以后才可以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和正常职工一样,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2.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社会保险费由职工个人缴纳。3.《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则该份承诺书无效。劳动者在职期间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法律关系。而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这就决定了在职期间签订承诺书的双方并非平等主体。且劳动者在职期间不享有经济补偿金的利益,固放弃其未享有的利益约定应归于无效。因此,劳动者在职期间签订的“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承诺书时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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