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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纳税地点,个人股东股...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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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目标公司应查明的事项包括: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负债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应特别注意章程中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和重要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附件。二.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1、《股权转让意向书》应当约定两项特殊条款。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条件)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二、转让方的通知义务:转让方应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二、确定转让价格。目前,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常用方法有:一是直接以目标公司转让方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二是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转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三是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转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四是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确定转让价格。3、转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转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公司法》规定的至少30天)是否同意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发表声明,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4、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转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也就是说,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阻止转让股份。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也就是说,其他股东只能购买转让方拟转让的所有股份,否则他们必须放弃购买,而不是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其他股东应注意防止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其优先购买权。在实践中,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书面确认转让价格,并监督转让合同的履行。
一、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尽可能以合理的方式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书面通知应包括拟受让人的相关情况、拟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和履行方式等主要转让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方应当将拟转让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不得对外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征得其他股东一半以上的同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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