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行为能力方...
一、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 (一)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 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不同点在于: 第一,职责范围不同。监护人行使监护事务的范围比法定代理人广,监护人职责包括保护和照管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维护被监护人的其他合法权益,以及代理被监护人参加各种民事活动、诉讼活动。而法定代理人一般仅代理民事活动、诉讼活动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活动,不包括照看被代理人的人身,也不包括对被代理人教育与监督等。 第二,行为方式不同。监护人执行监护事务时通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而法定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时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 第三,责任后果不同。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承担责任,属民法中的特殊侵权责任,采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而代理人责任属于民法中一般侵权责任,采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法定代理人与监护人的区别: (一)设定两者的目的不同。法律设定监护人的目的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解决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民事行为能力方面的障碍,从而使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得到实现。而法律设定法定代理人的目的则在于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行为和诉讼行为,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法定代理人的代理,能积极参加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满足自己的利益。 (二)责任不同。法定代理人是法律赋予监护人一种法定的身份,以便监护人更好地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因此,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法律规定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根据在于监护人的过错责任,即监护人没有尽到管束被监护人的责任,而不是由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形成的责任,也不是监护人在代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承担民事责任。 (三)身份不同。在实际生活中,监护人有时是一身兼二职,即被告人与代理人的身份。如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需要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的附带民事诉讼中,监护人既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又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兼当事人和代理人于一身。因此,必须在法律文书中明确监护人既是民事被告人又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双重身份。如果只将其列为法定代理人,不明确其民事被告人的身份,就意味着监护人本人不是诉讼当事人,而只是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其本身职责只是代为诉讼行为,与诉讼结局并无利害关系。这样在诉讼终结时,判决法定代理人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即没有理论依据。
监护人的使用范围要比法定代理人的使用范围广。在有关描述、说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保护或者对其抚养、照顾、管理、教育以及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法律关系时,使用的是“监护人”。只有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民事法律行为或者参加诉讼时,才使用“法定代理人”。而且,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在这样的法律关系中,也只能使用“法定代理人”而不是“监护人”。特别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其意思更为明确,即在诉讼法律关系中,虽然还是监护人,但监护人是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法律称谓为“法定代理人”。因此,对于“监护人”、“法定代理人”来说,虽然本质上是同一人,但必须注意二者在不同法律关系中的使用,不能混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