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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冲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不冲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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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休探亲假与年休假没有冲突,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休。《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不冲突。产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待遇;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所以,产假和年休假之间并不冲突。休产假后还可以再享受年休假,但必须与企业协商统筹安排年休假的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探亲假和产假是否有冲突取决于实际情况。如果女职工在配偶地点生育的,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56天产假后,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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